商标权质押登记
商标权质权登记
一、商标权质权登记概述:
商标专用权具有一定经济价值,通过质押方式可以为注册人或其他第三人提供债务担保。基于此,商标权质押贷款在国家法律框架内应运而生,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商标注册人融资困境的难题。
商标注册人以商标权质押担保的方式向贷款人借款,贷款人与借款人同时签订一份商标权质押合同,并在商标质押登记部门(即国家商标局)办理质押登记,出质商标为质押物,借款人为出质人,贷款人为质权人。
为担保债权的实现,由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商标权中的财产权设定质权,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设质商标权中的财产权的变价款优先受偿的担保方式。
二、商标权质权登记法律依据:
1、中国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
5、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程序规定
三、商标权质权登记程序
(一)需要准备的材料清单
1、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申请书;
2、商标质权登记代理委托书;
3、主合同与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合同;
4、出质人与质权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5、出质商标注册证书复印件;
6、出质商标专用权价值评估认可书或者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
7、其他材料。
(二)时间流程及费用:
1、商标局自登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双方当事人发放《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
2、商标权质押登记服务费:5000元/笔起。
有关商标权质押登记详情,欢迎来电一对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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